小弟現為一影會之工作人員, 協助影會籌辦攝影活動, 供會員參加
在約大半個月之前, 我們影會約了一位 model 於今天作聖誕節主題攝影活動
然而, 到了今天活動舉行日子 (原定於晚上 6:45 於尖沙咀集合), 該位 model 於下午大約 4:45 突然致電影會負責人, 聲稱 "老板" 要她今天加班, 故此不能出席
由於這個通知實在來得太遲 (大約還有兩小時, 活動便要開始) .... 影會認為這件事很可能會引起會員的強烈不滿, 於是由小弟致電該位 model 交涉, 有三個目的:
1) 表明本會對事件的關注
2) 尋求折衷方法 (例如稍為延遲開始時間), 盡量讓活動如常舉行
3) (如真的沒有折衷方法) 商討善後安排, 例如盡量將會員的不滿減至最低
在電話中, model 一開始便說自己已經盡早通知本會, 已經做了應做的事, 自稱對事件已經沒有責任. 並說她有自己的工作, 不能不顧工作.
小弟於是便說明今次事件對本會聲譽的影響.......... 該位 model 便突然發難, 說 : "我已經算好了. 如果我衰一點, 索性連電話也不打給你們, 讓你們乾等好了"
小弟於是表明, 既然約定合作搞活動, 雙方均有責任在約定的時間來實行承諾. 如因為突發事件而不能如期舉行, 亦應合作一點, 一起想想補救方法, 而不是簡單一句 "我已經通知了你們" 便將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該位 model 於是便說 : "我沒有收你們錢, 亦沒有簽合約, 我沒有責任"
(註 : 該位 model 並非免費為本會工作, 只是尚未收錢而已; 本會事先已經與她談好報酬)
小弟於是表明, 在法理上, "口頭承諾" 也是有效的.
該位 model 於是說 : "你們給我的錢有多少? 還不是數百元而已~"
(她在不夠一分鐘前才剛將自己扮演成義務客串性質, 現在才露出真面目)
接著, 她再說 : "你們影會即管唱衰我好了, 反正我也打算不幹了~"
小弟至此已經忍無可忍, 於是嚴肅地言明, 她這種態度極不負責任
該 model 見自己理虧, 反而更加橫蠻, 說 : "你是不是神經病?? 居然罵我???"
小弟於是連番反問 : "你是不是沒有責任感"
model 之後居然說 : "我覺得你很不尊重我" (她不到一分鐘前才罵我是不是神經病..........現在反倒說我不尊重她............)
小弟於是反問 : "你又何曾尊重我們影會?"
接著大家再談下去也沒有意義, 談話就此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