慌張西望節目問過律師

個律師話面個個責條款唔一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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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雞 發表於 24-7-2023 14:15


精神上支持你搵律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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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就係無婚前協議, 所以簽左都無效
免責條款係商品說明條例面前一樣係無效
呢件事一定違反商品說 ...
gn01119056 發表於 24-7-2023 16:30


精神上支持你搵律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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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用法律爭取權益, 咁唔知睇哂全部條款冇?

唔反對有人用法律爭取, 始終香港仍重係自由城市, 冇人可以阻止你,祝樓主可成功成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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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kenken33 於 2023-7-25 02:13 編輯
唔夠講發老脾  
不如你留返啲精神答 #80
唔同你講喇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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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雞 發表於 24-7-2023 17:30


你「苦主」「victim」既然要討回公道,咪民事搵律師告爆香港HP成為案例造福廣大消費者。
  
又發什麼老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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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gn01119056 於 2023-7-24 18:00 編輯

邊個唔夠講? 我講既全部有point有論點, 你地就知自己錯, 任何野都講唔出
唔該講下我論點有咩錯?
商品說明條例, 你地自己睇左未?
無人捉等如無犯法?
告就一定告得嬴, 告嬴都負回報邊個會咁弱智去告?
香港就係商家主場, 手機爆炸都要硬食, 你見香港有人告三星?
商家標錯價講到無問題, 講到係買家錯, 香港消費者無權益係你地班友抵死既, 自己攞黎, 自己受返
你地都知自己有問題, 連一點都駁唔到, 只係識汪汪汪, 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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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common law 地方有案例標錯價可以取消,不過香港法治完善左啦,唔知仲跟唔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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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gn01119056 於 2023-7-24 21:31 編輯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連鎖電器零售商豐澤電器的網上商店昨日凌晨「大減價」,多款上萬元的手提電話、手提電腦和電視機等電子產品及電器均一律標價298元,大批市民網上落單搶購。豐澤其後以公司網上商店網頁系統出現故障為由,通知搶得「平貨」的消費者交易要被取消,引發爭議,不少報稱已訂貨的市民紛指交易已經完成,要求豐澤照低價向他們出售相關貨品。豐澤其後宣佈會向受影響客戶送上價值300元的電子禮券作賠償。

香港海關表示,商品價格亦是「商品說明」的一部分,如商戶作出虛假陳述,有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有律師則指,倘錯誤標價屬人為錯誤,消費者索償成功的可能性很高。

豐澤網上商店約於昨日凌晨2時一度以298元超低價出售多款電器及電子產品,當中包括原價高達2.3萬元的Nikon全片幅無反光鏡Z6套裝,減幅近99%,其他減價的電器及電子產品亦包括 iPhone XS Max、MacBook Air Retina及Dyson Hp04三合一風扇暖風空氣清新機等。

有人一次訂購51部手機

不少網民得知「優惠」後紛紛上網搶購,有網民更在網上討論區上載他們成功落單的截圖。有網民即使家中已有一部雪櫃,亦再多訂兩部,更有人以約1.5萬元一次過訂購51部64GB iPhone 8 Plus,原價合共高達30萬元,多款「減價」產品於短時間內均顯示為「缺貨」。

豐澤網頁約於昨日凌晨4時開始暫停服務,約兩小時後才重新開放,但各款電器及電子產品的售價均回復正常,網站並指網頁系統出現故障,令商品價格標示錯誤 ,稱公司客戶服務部會與受影響客戶聯絡,同時對事件為顧客造成不便致歉。

豐澤賠償買家300元禮券

成功以超低價搶得電器的網民其後亦陸續接獲豐澤通知,不論他們是否已完成付款程序,訂單均不獲受理,豐澤僅向他們提供價值300元的電子禮券作賠償,「我們已通知銀行不會對閣下訂購的產品過賬,倘閣下已完成付款,我們將盡快把款項退回閣下的賬戶。」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消費者網購時以網店標示的價錢購買貨品,商戶應按時送貨,如商戶最終決定不進行交易,消費者有權追討。不過,發言人指消費者能否成功追討會受網店的交易條款等多項因素影響。

海關:虛假商品說明犯法

海關發言人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亦表示,商品價格亦是「商品說明」的一部分,商戶如就有關貨品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陳述,可構成虛假商品說明的罪行,「商戶如沒有合理理由相信在合理期間內,按某指明價格要約供應或提供合理數量的該貨品,可能會觸犯餌誘式廣告宣傳的罪行。」

發言人指出,《商品說明條例》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提醒商戶應向消費者提供準確和真實的產品資料,讓消費者作出有根據的交易決定。不過發言人亦指,每宗個案的情況均有其獨特性,實際個案需根據調查結果及相關證據才能判斷,海關暫時亦未有接獲相關舉報,建議懷疑發現商戶違反《條例》的市民向海關舉報。

香港商家主場,有咩你自己出錢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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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主們告左HP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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腥梗地咁 Q 多有米人, 為啖氣請個律師告貓佢有乜難, 成為案例先造福到大家

搵報紙電視商家最唔驚, 其實錯價已經 n 次, 拗來拗去無用的, 靠輿論亦係無用的

打嘴砲就唔係燒肺奴? 要真係行動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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