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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post個目的只係唔想再有其他人比佢玩,如果大家渣車去過旺角都知道有幾煩,我亦知道停泊在傷殘位係唔啱在先,不過,如果係在我停泊傷殘位期間有差人到要抄牌,冇野講,係自己反法在先,但問題係依家我見到佢已經即刻話比返個位佢泊,只係個好小的問題,可能有人會話,反法就係反法,小小小問題都係反左法,大家見每日有幾多人唔依交通燈過馬路,有幾多人坐小巴唔帶安全帶,又有近來遍佈香港九龍新界的電訊公司在街上放banner sell客,佢地又係合法咩?如果要告晒佢地,香港正府要請多十萬差人同食環都唔掂,我唔係鼓勵d人去反法,不過有時候如果真係d雞毛蒜皮的小問題,又妨礙唔到其他人,又唔係刑事問題就唔好浪費警力.樓上師兄話學人索K,大家成年人相信都知道唔會咁蠢去學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