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分享

可能佢都係太無奈至咁做.我之前番工地方都有一個disable 位長期比無disable label 車霸佔. 下次見到我都可能去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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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post個目的只係唔想再有其他人比佢玩,如果大家渣車去過旺角都知道有幾煩,我亦知道停泊在傷殘位係唔啱在先,不過,如果係在我停泊傷殘位期間有差人到要抄牌,冇野講,係自己反法在先,但問題係依家我見到佢已經即刻話比返個位佢泊,只係個好小的問題,可能有人會話,反法就係反法,小小小問題都係反左法,大家見每日有幾多人唔依交通燈過馬路,有幾多人坐小巴唔帶安全帶,又有近來遍佈香港九龍新界的電訊公司在街上放banner sell客,佢地又係合法咩?如果要告晒佢地,香港正府要請多十萬差人同食環都唔掂,我唔係鼓勵d人去反法,不過有時候如果真係d雞毛蒜皮的小問題,又妨礙唔到其他人,又唔係刑事問題就唔好浪費警力.樓上師兄話學人索K,大家成年人相信都知道唔會咁蠢去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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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理情之下,  犯然了法的人, 處理方式就唔好用“聲大”呢種態度.   因理虧在先, 就不能夠據理力爭, 爭論會俾人確得係狡辯.
個傷殘人士所做, 合法合理, 但就少左邊的d 人情. 同佢講法理, 死硬.  既不能曉之以理, 一定要由情入手, 所謂動之以情.  處世之道切記. (就算見到法官, 都係“求情”, 不能夠講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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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ighflyer 於 2009-6-7 16:39 發表
在法理情之下,  犯然了法的人, 處理方式就唔好用“聲大”呢種態度.   因理虧在先, 就不能夠據理力爭, 爭論會俾人確得係狡辯.
個傷殘人士所做, 合法合理, 但就少左邊的d 人情. 同佢講法理, 死硬.  既不能曉之以理, 一定要由情入手, 所謂動之以情.  處世之道切記. (就算見到法官, 都係“求情”, 不能夠講法理.)


明白!!!多謝你,不過當時見到佢個種態度,個種傲曼真係好難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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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唔係幫樓主
有時候有 d 人持住自己小小角度
就係度聲大大 , 報警呢樣果樣簡直係黑人憎

不過我都想研究一下 , 呢件事可以點拆

交通條款有些位係【不可停車】有些位係【不可泊車】(例如白/黃色影線, 避車處等)
有司機在場唔算係【泊】車只可以算係【停】車
disable 車位係比 disable 人泊車專用 , 但係
有無講過唔比非 disable 停車 or 經過 ??
如果果個位係可以【停】又或者【經過】既話
佢將架車開係你身邊然後落車阻住你唔比你走
似乎犯法果個係佢啵 , 至少佢都 【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

我唔係鼓勵大家用 disable 位 , 只係自持 disable 找人麻煩 ,
只會令其他人更討厭 disable 者 , 何必 ?

[ 本帖最後由 archy 於 2009-6-7 18:3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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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太多人濫用disable 位
個女人已經忍左好耐
要車主自律就無可能
解決可以加個閉路電視或增加罰款
咁就無得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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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快想方便, 唔渣車就得, 重要旺區....
而家唔係關傷殘人士 or 正常人士 問題, 總之兩者都係人!都係司機!
沒有邊一方行出街係大曬, 行得出街就要講 禮讓 & 禮貌 !
佢明玩野,重要報警, 係渣開車既人都會明白問題所在.
樓主最錯係你比左個機會佢!
我就未試過入disable位, 唔知樓主試過幾多次, 不過相信再無下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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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想講 呢D人比較自卑所以會同人斤斤計較
旦我都唔幫樓主

不過果個女人都唔好
不如SO佢 咩車出來等大家小心D LA

[ 本帖最後由 ndsfans 於 2009-6-8 03:2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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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rchy 於 2009-6-7 18:30 發表
我唔係幫樓主
有時候有 d 人持住自己小小角度
就係度聲大大 , 報警呢樣果樣簡直係黑人憎

不過我都想研究一下 , 呢件事可以點拆

交通條款有些位係【不可停車】有些位係【不可泊車】(例如白/黃色影線, 避車處等)
有 ...



這是狡辯了~

同理, 有無諗過就係因為個女人成日俾人佔用左個傷殘位
所以先一開口就罵?
好多野都唔會係單方面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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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頭公園同學校前濫泊真係好鬼嚴重. 抄埋其他人其實係正確正義的行為.

其實就係因為太多人濫泊所以好似樓主咁真係想行個方便既人無得停車等侯先至要犯法.所以如果我係你我會叫抄牌既警員抄埋其他犯法既車主.

尤其知道傷健人士得咁少位用. 我覺得警方和運輸處應該主動嚴打.

可能樓主無小朋友.我地推BB車用公共交通既困難程度真係衰到無朋友. 傷健人仕仲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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