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的「廣告標準」:
博彩(包括彩池)─藉着或根據《博彩稅條例》(第108章)獲得批核的獎券、足球及賽馬博彩的廣告、賽馬及足球博彩刊物的廣告(不論是印刷品或是其他形式)及預錄賽馬及足球博彩資訊服務(不論是聲帶或數據)的廣告均可以播出,只要這類廣告沒有鼓吹博彩或提及任何博彩勝負預測消息。不過,這類廣告不可在兒童節目時間內或是接近兒童節目的時間播出。同時,持牌人必須確保前述獎券、足球及賽馬博彩的廣告:
(i)不會在每日下午4時至晚上8時30分之間於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內播映,或在通訊局認為是以18歲以下青少年為對象的節目時間播出; 夜總會、舞廳、按摩院、桑拿浴室、浴室或類似的場所,其內裏的男伴或女伴受僱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吸引或招待顧客,或其內裏設有涉及各種形式性行為的特備表演或其他現場表演或活動 傳送時間的限制
3.為任何被視為不適合兒童的產品或服務、影片及任何材料作宣傳的廣告,不可在以兒童為對象的節目時間內或接近該等節目的時間播出。就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而言,該等廣告亦不可在預計會有大量兒童收看的時間播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