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為買咗就等於接受條款,就証明咗你唔識法律
條款如果在法理上屬於不公平(包括產品既質素如果唔達合 ...
botsang 發表於 2014-11-28 19:14 
你以為買咗就等於接受條款,就証明咗你唔識法律
呢句簡直無得頂, 你可以轉行去賣老翻啦. 反正你一樣可以當 EULA 為無物嘅.
條款如果在法理上屬於不公平(包括產品既質素如果唔達合理水平),該條款係生效唔到架;甚至賣方可能被搵詐騙
的確係呀, 不過我自問覺得廠方提供本地保用, 要你將部機送番當地作維修有幾咁不合理囉. 你諗清楚自己個 case 係點先啦.
另外,一個 mon 既合理使用期係唔係只得三個月,你要法庭話你知?
仲有,不論我身在何處,只要交易喺台灣進行,而且係同台灣公司進行,就受台灣法律規管(睇怕你真係唔知)
首先合理使用年期唔係睇你呢一位或者睇你見到 forum 上部好多人壞機嗰 D, 係睇番整體出貨數量同埋維修數量, 你同法庭講我部機三個月壞左, 你估法庭會唔會睬你啦?? 或者你搵多 D 苦主一齊入稟囉, 機會應該大 D 嘅.
係呀, 受台灣法例規管, 不過香港唔會受理囉, 請你去台灣投訴華碩啦.
根據台灣法例,如果有理由証明產品本身有問題,廠方既責任唔止係維修範咁簡單,退換甚至賠償既 case亦都多的是
所以咪諗住區區保養條款就以為可以做擋箭牌!
好在你都識寫有理由証明, 咁你個理由係乜呀?? 你部機壞左同埋 forum 上好多人部機壞左囉. 合唔合理?? 唔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