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indigo 於 2014-11-28 19:15 編輯
佢整機既責任,你以為只建基於合約?
你唔知台灣有產品質素方面既規管架?
我同事一代我去消費者文教基 ...
botsang 發表於 2014-11-28 17:55 
睇唻你唔知咩叫合約. 你除左要學 QC 之外, 睇唻仲有好多野要學.
台灣華碩承諾提供一年(或三年)保用, 入面仲有好多 T&C, 嗰份合約喺你買機嗰一刻已經成立左.
我唔清楚台灣法律, 但一般政府規管都係規管廠方嘅貨物要係可供銷售品質, 同有合理可供使用嘅時間.
至於咩為之可供銷售品質, 同合理可供使用時間, 就唔係你講嘅三個月就壞之類, 係睇法庭判嘅. 不過你隻 LCD 喺香港, 人地台灣嘅規管又關你乜野事呢? 送番台灣先同人拗啦.
的確法例必然係凌駕於合約, 你話同事打去基金會投訴, 一般廠方都會即時跟進, 正如你喺香港打去消費者委員會, 但係同你所講嘅事合唔合理係兩回事, 廠方為保商譽好多時都會作出妥協, 通常對於 D 無賴客都唯有咁做.
唔該你唔係將收足錢交出合理嘅貨, 將你嘅不合理行為轉為合理, 而家台灣華碩係提供合理保用, 只係你提出不合理嘅要求. 你部機有問題台灣華碩明顯願意負責維修, 只係你唔願意負你嘅責任. 你呢個 case 我相信去到台灣嗰個基金會都未必收理. |